【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設籍臺灣之本國公民始得參加,參加者不得以公司或機構團體名義參加。
2. 凡於活動期間 (112/11/1-12/26)購買波蜜全系列商品任一瓶即可獲得抽獎機會,憑購買紙本電子發票、載具及傳統紙本發票至本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及個人資料,且發票明細需有波蜜系列產品名稱字樣即可參加『喝波蜜拼金祭』活動。
3. 本活動每張發票僅能登錄一次,有效發票期間為112/11/1 00:00:00 至 12/26 23:59:59 所開立之紙本電子、載具發票及傳統紙本發票,且紙本電子發票上需印有可辨識的發票日期、發票號碼、發票隨機碼、QR code及交易明細(須有活動要求之品項),且不得鍵入買方之統一編號,以作為活動小組查核及辨識。請小心留存紙本電子發票正本(包括證明聯及交易明細聯)作為後續兌獎及查證之依據。網站兌換期限為113/1/15 23:59:59止,逾期將作廢不得領獎。
4. 本網站發票登錄程式為「發票+ 」APP經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授權,提供電子發票查詢、顯示或下載服務,於「取得使用者同意」提供個人電子發票服務。 「發票+ 」使用發票資料於發票抽獎之驗證,並在使用者同意前提下,提供愛因斯坦創意互動設計有限公司取得驗證之結果;若使用者不同意或無法提供相關資訊, 「發票+ 」不會提供電子發票之檢驗結果。
5. 消費者於本網站登錄載具發票時,本網站透過財政部程式查詢該筆登錄發票明細,查核有無活動購買之指定商品,本平台並不會蒐集或記錄手機載具條碼及驗證碼。如對於輸入手機載具驗證碼供查詢有所疑慮,請改以紙本電子發票為購買憑證參加本活動。
6. 同一人不限定參加次數,但為維護抽獎活動之公平性,同一姓名與手機者,各獎項限定中獎乙次。未中獎發票可連續參加抽獎,直至最後一次抽獎為止。
7. 為維護自身權益,請確認所有登錄資料是真實且正確,並留下有效的聯絡電話及E-mail。不建議使用Yahoo或PChome等免費信箱,如登錄者資料輸入錯誤或提供之信箱有漏信或擋信等情事以致無法得知中獎訊息,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8. 抽獎、公布時程及領獎方式詳載於得獎名單公布頁面,如有發生得獎者資格不符之事情,經主辦單位查證確認後,主辦單位有權將其中獎獎項收回,且不補抽該項中獎者。
9.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 1,000 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若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含)以上,中獎者須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中獎者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異議。以上得獎者稅務申報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申報登入系統即自動帶入該筆獎項稅額。中獎人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10. 中獎者須憑中獎發票正本領獎,如中獎發票為載具發票,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中獎發票明細以供兌獎審核,發票需能清楚辨識購買波蜜品名或條碼號碼,且發票上之日期必須在活動期間內;如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者,視同無效。發票顯示之購買時間需於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11.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收據後,即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
12. 發票正本、雲端發票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上述活動辦法規定及限制主辦單位保留調整其使用規定及限制權力,變更時將逕於活動網頁內公告說明,不另行個別通知。主辦單位保有審核一切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13. 本活動之現金獎項領獎之匯款帳號僅限於得獎者本人之帳戶,若得獎者本人無帳戶需填寫免責聲明書,以示本人領獎資格無誤。
14. 本活動7-ELEVEN便利超商之數位商品禮券及全家便利商店之虛擬禮物卡為官方指定購買通路採購商品,收到獎項序號後,若有相關使用問題請逕向通路官網洽詢使用方式。獎項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售,主辦單位保留封鎖該違規帳號之權力。
15.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愛因斯坦創意互動設計有限公司為活動執行單位。波蜜企業員工及本活動相關合作單位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16. 本活動參加者於參加發票登錄活動同時即已同意並接受本活動所有規範,活動辦法及中獎名單依活動網站之公佈為準。本活動所得之參加者個人資訊,僅作為日後主辦單位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之消費者活動宣傳使用,不會作為它途使用。
17.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個資相關說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向參與本活動參加者告知下列事項,參與本活動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久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喝波蜜拚金祭』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與再行銷使用。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手機、電子信箱…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資訊。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
期間:至抽獎活動結束且獎項寄送等後續相關程序執行完畢。
地區:台灣地區(包含台、澎、金、馬)。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瞭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或保存證據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則無法參與本活動;且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本人參與本活動即視為本人已瞭解活動主辦方貴公司以上告知事項,並已清楚瞭解貴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貴公司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國際傳遞及利用本人資料。